close

在這個知識經濟與網際網路發達的時代,出版書籍變得輕而易舉,甚至幾近氾濫。所以我從不屑那些排行榜跟暢銷書,以及網路小說。我只相信我的直覺。

九把刀這個名號,開始喧騰於網路與bbs,甚至媒體雜誌,我還是不為所動。

直到小雄學長的推薦;還有榕昇意有所指的說少女妳絕對會喜歡。

我每每晃過租書店,看到了月老;紅線。。。但總沒看見這本書,就在今天終於看到了。

作者出生於1978年,他成長的年代與背景與我相似無幾,尤其都是念私立的中學所以格外有感覺。勾起了十幾年那些白色制服,黑色百褶裙的回憶。在當時,我的後面坐著阿德,他每天敲敲我的背,問我英文問我生物;或是在我的左方跟我傳紙條。如同柯景騰跟沈佳儀的位子。因為這是真實的故事,不是虛構的故事,所以更有感覺。只可惜崇先高中倒閉了。我人生中最珍貴的三年,從此懸缺,而我,也燒了那三年的日記,因為我受不了我會記住細節。

記得國中小聚會,當我說到,我總是為愛痴狂,去為了喜歡的人改變自己的路。大家說目前看起來也沒啥不好,我都得到我意外的附加價值。想想也對,至少沒有遇到人財兩失的冏,我依舊是個燃燒系的少女。沒想到九把刀也是這樣的性情中人,我看我下輩子比較適合當男人。

分手,只需要一個人同意,但「在一起」,可是需要兩個人同時的認可才能作數。

我對這句話非常認同。

「如果你整天被成績比自己好十倍的女生問問題,看你會不會抓狂用功唸書?」我簡單回應,這可是箇中滋味。-------然而我暗槓了「但你還得愛上她」這真正的訣竅。

這個,我很有感覺。以前小學就為了跟自己喜歡的人平起平坐,我們在美術領域成了可敬的對手;這也是高中所向無敵的小秘密。

第二天,我剃了一個接近光頭的大平頭到學校,並且跟同學換了位置,依照紙條的隻字片語,徹底的遠離那個並不希望繼續跟我接觸的女孩。

男生好像都很流行剃個大平頭,在破釜沉舟之際。所以當年你去理了個大平頭;而我削去極肩的長髮維持初見面的男生頭,宣示著為大考而奮鬥。

「你那麼聰明,唸自然組一定很適合。」她這麼說過。

「是這樣嗎?」我看著天空。

於是,我硬是選填了我一點也不喜歡的自然組。為了她的一句話。

為了你,我也硬是選了我一點都不適合的自然組,在物理,化學,數學中琢磨了三年,但在自然組也是我這輩子最開心珍貴的回憶,最被捧在手掌心的三年,班上的男生都很棒;為了你,我也在畢業考上中興中文系選擇跟你一起重考,差強人意我被放逐到淡江日文系,但是我渡過了最瘋狂的大學四年,品嘗到真正的大學生活,也在美麗的淡水小鎮生活了四年,也擁有了日文這項語文能力。為了你的一句話,我去考了研究所,在山城裡渡過多采多姿的兩年,在人情事故中歷練著,在學術的燈塔中認清自己。

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經驗。
無意間聽到某一首歌,某一段旋律,就會瞬間回憶起某段時光裡的自己。或大學,或高中,或看見曾經在自己座位旁,那張用粉筆劃下著白線的青澀臉孔。
聽到你曾經寫給我歌詞的這首歌,我會會心一笑;聽到你第一次借我的王菲的專輯裡的那些歌,那些過往雲煙都會隨著旋律輕輕浮現。

我是個很熱血的人,總是莫名奇妙把日子過得很熱血。
宜真說:PAGA我覺得你是個很有愛的人。
學妹說:passion跟red是我覺得最能代表妳的兩個字。
佑昇說:妳太不懂妳的個人特質就是元氣滿點。
阿德說:這就是妳阿~直率,單純,天真,勇敢。
zu說:妳真的是個很妙的人,自始自終都走誇張路線,所以的配件都可以自成一格,不過
這才像妳。

醫學院。。。。。還有比這種愛情更激勵人心向上的嗎?死板的父母該清醒一下了,別老是停在戀愛阻擋課業的舊思維,快點督促你們貪玩的小鬼頭談場熱血K書的奮鬥式愛情吧!

「媽的,總有一天我也要上台,跟沈佳儀一起領獎。」我嘆氣,看著司令台。


是阿~愛的力量無限大,我就是這樣走過來的。我當初也是這樣跟你一起上台領獎的。隨然後頭甄試師大生物系敗北,不過我我是認真的。

愛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卻是我人生的味道。
每嚐過一次愛情,我都能獲得無與倫比的勇氣,在跌倒的時候吹拂傷口,然後重新站起。

「我們以前在喜歡沈佳儀的時候,可曾因為任何理由退縮過?」

「。。。。。。沒有。」

「如果我用所有的力氣拜託你不要跟我爭,你會退出嗎?」
「不會。因為是沈佳儀。」
是啊,可曾因為任何理由退縮過?身高?成績?距離?
每個女孩都是我們人生的燭火,照亮了我們每段時期瘋狂追求愛情的動人姿態,幫助我們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為像樣的男子漢。

我們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歡那女孩一點。再多一點,再多一點一點。

我看過最瘋狂的追求示愛舉動都是在高中時期。很可惜的是上大學後就沒有再看過了。為什麼突然之間,男生都變得不主動,不勇敢,不堅持了呢?還好有你們教我什麼是愛。我就是這樣的我,我終於明白。我不曾因為距離,身高,成績,外在附加價值退縮過。你敢嗎?你不敢。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我喜歡沈佳儀,也喜歡我自己,所以當然也喜歡著沈佳儀時候的我自己。」
「喜歡對的人的時候,我身上可是會發光的耶,誰不喜歡因為喜歡的人發光的感覺?」
是啊,喜歡對的人,身上會發光。
連續發著八年的光呢。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真的會發光。就像這樣光鮮亮麗的自己,我喜歡你,因為你讓我發光。

國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學兩年,喜歡這個女孩的每一天都讓我朝氣十足,每次從睡夢中醒來都知道今天生存的意義。讓我快樂。讓我在這個世界上有非常在意的事物,讓我今夜痛哭失聲。

喜歡你過去的七年,都讓我覺得我的人生充滿希望與光芒。再見面的怦怦跳也讓我覺得能夠再見到你真的很美好。

「嗯。我才要謝謝妳告訴我當年的答案。說真的,我鬆了口氣,妳的答案讓我知道我對妳的喜歡,原來一直都是有回應的,而不是我ㄧ個人在跳舞。這對我很重要。」

「我的青春,從不是一場獨白。」


而我跟你之間的青春,也不會是一場獨白。我很慶幸我們的那時候沒有internet,不然為何會有厚厚的ㄧ疊信箋?證明過我們之間的存在。雖然不像現在要抹去是按下delete鍵般的輕而易舉。而我,要用這樣的熱血與衝勁繼續喜歡著我所喜歡的人。
我親愛的男孩,也終於要起飛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AG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