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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離去之際,因為暐淨提及到她姐姐的感情以及Cher分享她妹妹的故事。

結論:所以不被公開,不敢公開的感情,都是事有蹊蹺,隱含危機的。

可能是因為妳不被對方所認可;可能是因為妳是第三者;可能是因為雙方各有檯面上的另一半;可能是因為害怕同單位的流言蜚語。

最後的原因,可能好一點,不過我還是相信,可以坦然公開所愛,是最值得自豪與開心的事情,談戀愛不就是應該要開心到很真誠沒有所忌的昭告天下?

想到好久好久以前的事情。

他說:我希望我跟妳通信以及來往的事情,不要讓任何人知道。

於是那女孩傻傻天真的守候這個秘密。

每天總是利用課本傳遞彼此的秘密信箋;以及放課後無人教室的默契約會。

一直到隔年的大年初三,女孩在第一廣場看著男孩在對街牽著另一個同校女孩的手,方才明白,但也未曾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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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怪。為什麼每天同進同出,你們卻還不願意公開呢?大概,你們之間也有不能說的秘密吧!無論如何,這是你們的心照不宣,願最後的故事,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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