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在蘋果日報頭版標題聳動的桃色糾紛在早上的辦公室引起喧然大波。

無心的一瞥,這名字似曾相似,西裝筆挺的照片。。。嗯?這不是曾經來請我印考卷的老師嗎?印象中是個非常有禮貌,年輕,斯文又紳士的教授。對照報紙上擷錄那些猥褻的對話,難以聯結在一起。

這就是道貌岸然的知識分子不為人知的黑暗面吧!

我啜了口微溫綠茶,試圖掩蓋住似層相似的場景,這會讓我想到在我還是個新鮮人曾經在社團交錯過的學長。一樣意氣風發,一樣幽默風趣,一樣聰明不可一世,但是隱藏在虛擬世界的學長也是一樣令人不可置信,人心,也許是經不起試探的。想起大學系上權威的教授,慈祥和藹,總是讓人如沐春風,卻也爆發多起羅生門般的性騷擾疑雲。

回想起大一的自己對學長,學姐幾近崇拜;大二自己也成為學姊,開始有所體會;大三認清某些事實,開始不以為然;大四再面對曾經敬畏的對方,已經不再覺得自己的渺小,取而代之是一種對等的尊重。如果依舊讓我有著崇敬之心,那對方真的是可敬的前輩。

大一對系上教授的必恭必敬但卻感覺溫暖;碩一面對教授雖然彼此關係更為貼近,但是也開始見證派系的紛爭,升等的負面競爭;工作在學校體系,剛好又在有臨床身分的教師群中往來,對某些醫藥人員的自負也感到不以為然。


法規: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7 年 01 月 02 日修正)
 
第 228 條
(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
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 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 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我總覺得,還是判得太輕微了。

不要笑那些女孩傻,有時候就算年紀在世俗認知裡已經算成熟世故,但是過於單純或是被保護太好,總會看不清真實面。就像人生中第一次遇到性騷擾般的錯愕與不之所措的緘默,經歷了幾次就懂得當下反擊,不再漠視對方的無理橫行,而敢勇於當下反擊,保護自己與他人。

願所有的女孩都不會因權勢的逼迫而選擇屈服與隱忍;願這依舊性別不平等的世界能給勇於挺身而出,呈現真相的女孩們多點勇氣與鼓勵;願那些披著學術光環,事業高峰的惡狼們可以早日被繩之以法;願我如此相信的你不曾有黑暗面。

我總覺得,還是判得太輕微了。不要笑那些女孩傻,有時候就算年紀在世俗認知裡已經算成熟世故,但是過於單純或是被保護太好,總會看不清真實面。就像人生中第一次遇到性騷擾般的錯愕與不之所措的緘默,經歷了幾次就懂得當下反擊,不再漠視對方的無理橫行,而敢勇於當下反擊,保護自己與他人。願所有的女孩都不會因權勢的逼迫而選擇屈服與隱忍;願這依舊性別不平等的世界能給勇於挺身而出,呈現真相的女孩們多點勇氣與鼓勵;願那些披著學術光環,事業高峰的惡狼們可以早日被繩之以法;願我如此相信的你不曾有黑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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