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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都覺得奇怪,別人談起戀愛好像很順利的樣子。

有的人總是輕而易舉的就遇到可以一起戀愛的人。

分手後,總是很快的就陷入一段感情。

後來我才知道,80%的人,大概都是抱著不排斥,試試看的心理,

跟一開始主動示好的一方交往,

也有的人,是抱著亂槍打鳥,追追看剛好命中就交往的心理。

也有人純粹是為了有男女朋友或享受戀愛而戀愛。









虧我還把戀愛視為很神聖的東西。

不知不覺也佩服起這樣堅持的自己。

對我而言,情人之間的曖昧,擁抱,舉止。

若不是喜歡的那個人,或是他也剛好喜歡我。

我想,我是無法完全接納的。

就這樣,突然覺得沒啥好在意的。

因為我不曾利用 欺騙任何喜歡我愛我的人,

也不曾欺騙自己的真心。

算了。當一輩子的未戀人跟老處女,呵!也沒關係。

我願我是水仙花。

我不是守舊者,但我覺得大人的話真的很有道理。

固守貞潔也沒什麼不好,至少我不會傷的比較深。

如果對方已經很信任真心的交出他的所有,

我想每個人都應該珍惜這種被信任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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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G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